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难题,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刻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定义:当某人未经授权(即无代理权)以另一人的名义订立合同时,该合同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前,其效力待定。法律后果:未经被代理人追认,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即被代理人无需承担合同责任。
民法中的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了,但由于缺少一些生效要件,合同的效力是不确定的,需要经过补正之后,才能确定合同的效力是无效还是有效的。效力待定合同既不是无效合同,也不是有效合同,而是效力待定的,在确定之前,合同的效力是无法确定的。
可撤销与效力待定的区别
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下面内容三个方面:合同的有效性: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之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属于有效的合同。一旦撤销,则合同自始无效。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并未发生效力,需要经过特定程序或情况出现后,方能转化为有效的合同。在此之前,它被视为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主要区别如下:合同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情形。由此可见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后续的权利人行为,若未得到追认,则视为无效。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视为有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无效合同,也就是说待一定条件成就后,有可能归于无效合同,也有可能归于合法有效合同,主要区别在于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
无效的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在成立时效力是确定的,而效力待定的合同在成立时效力却不确定。(3)无效的合同当然无效,任何人均可主张;可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才能使该合同无效;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补正则确定的无效。
什么情况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怎样处理?
1、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效力处于一个效力不确定的情形,处理效力待定合同有两种方式。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合同只有在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意思自治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效力。如果这三个条件中有一个不成立,合同就无法发生效力。
3、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下面内容三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或灵魂健壮状况不完全的人)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监护人)追认的情况下,该合同效力待定。
4、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式如下:对合同进行追认,合同生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想使合同具有效力,要经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然而并没有实际生效;对合同进行撤销,合同不生效。
5、认定条件:合同需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若无处分权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则合同同样有效。划重点: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尚未确定生效与否的合同,需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认定时,需根据合同主体是否合格、代理人是否有权以及行为人是否有处分权等情况进行判断。
(2018年考题)根据《民法典》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答案:D、E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由于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财产处分能力或代理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存在缺陷所造成的。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答案:D、E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有下面内容几种类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灵魂健壮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则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有效。
哪些情形下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
1、下列情形下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益或者非与其年龄、智力、灵魂健壮状况相适应的合同。这些合同如果没有经过其代理人追认的,则合同无效,如果经过其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无权处分人因处分他人财产而签订合同。
2、开门见山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益或者非与其年龄、智力、灵魂健壮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则该合同无效。如果经过追认,则合同有效。接下来要讲,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此类合同需经被代理人追认方能生效。
3、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效力处于一个效力不确定的情形,处理效力待定合同有两种方式。
4、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如下: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5、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式如下:对合同进行追认,合同生效。
那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为什么?
1、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难题,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刻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2、按照《合同法’里面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三类,也就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行为。
3、这类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与他人订立的合同。这类合同的效力也取决于权利人的追认或拒绝。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经过追认使其变成确定有效的合同;二是通过撤销的意思表示使其变成确定不生效的合同。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促进交易的稳定性和公平性。